近年來,宣恩縣審計局不斷加大對內部審計工作的業(yè)務指導和監(jiān)督力度,促進內部審計工作高質量發(fā)展。
一、精準指導,推動內部審計制度化。指導督促縣內管理和使用政府性資金、社會公共資金較大或者所屬單位較多的國家機關、事業(yè)單位、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、國有獨資企業(yè)、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企業(yè),建立健全內部審計機構和工作制度,配備與內部審計工作要求相適應的內部審計人員,并安排必要的內審工作經(jīng)費,確保內部審計工作有序開展。截至目前,宣恩縣已有23個部門成立了內審機構,有內部審計人員82人。
二、悉心服務,推動內部審計規(guī)范化。加強對內審部門的業(yè)務指導,幫助內審人員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,提高內審項目質量,使內審工作做到審前有計劃、審中有證據(jù)、審后有檔案。搭建內審人員培訓平臺,組織內審人員參加內審培訓,贈送內部審計相關書籍,充分利用內部審計成果,調動內審人員積極性。對少數(shù)尚未建立內審機構的單位,向其宣傳內審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(guī)以及建立內部審計的重要意義,督促其進一步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工作機制,推動內審工作規(guī)范化。
三、嚴格督查,推動專項檢查常態(tài)化。在實施審計項目時,將被審計單位內部審計制度建立情況、內部審計工作開展情況以及質量效果等內容,納入審計監(jiān)督評價的范圍,重點檢查各單位的機構設置、人員配備、計劃制定以及各項內審項目實施完成情況,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,單位采納審計建議加強內控管理、完善內控制度情況,積極推動被審計單位規(guī)范內部審計行為,強化內部審計質量控制,防范內部審計風險,切實提高內部審計工作質量和水平。